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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
2024-11-106


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做好近期全区经济工作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在新疆落地见效,以超常规举措推动经济进一步向好,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


11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乌鲁木齐市举行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做好近期全区经济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石鑫摄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锚定新疆在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精准落实国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着力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前三季度,全区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多项经济指标数据跑赢全国。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后,自治区积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研究出台了《行动方案》,共制定了6方面任务。

在加力提效实施财政政策方面,依法依规提升财政收入,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三保”责任,筑牢财政风险防火墙,切实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抓好政策集成优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稳定社会预期。

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方面,锚定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精准高效提高项目资金支付率,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建设重大项目,推进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落地,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持续扩大主要领域消费。坚持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协同发力,大力促进特色消费和文旅体育消费,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大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稳定就业、促进增收。

在助企帮扶纾困方面,加大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力度,稳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规范执法方式,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好“白名单”项目扩围投放,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减少居民家庭房贷负担,积极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缓解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压力,大力推进住房“卖旧买新”,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努力提振资本市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法治化要素资源并购重组做强做优做大。支持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增强股东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建国介绍,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我区将锚定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精准高效提高项目资金支付率。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建设重大项目,推进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落地,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在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方面,我区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用好各类结构性减税降费、园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同时,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艳玲表示,我区将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涉企收费治理力度。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天然气管网、供水、转供电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开曝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着力纠治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帮助减轻企业负担。


在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方面,我区制定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2条政策和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的12条措施,包括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降低居民购房负担等内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木塔力甫·艾力介绍,自治区住建厅将会同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落实好信贷、税收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父母、子女在购房时提取互用,放宽贷款审核征信条件。取消了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全面落实降低存量房贷款利率政策,预计惠及全疆近90万户家庭、306万人。



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助力实现全年目标

——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落实

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情况答记者问

全力推动投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问:自治区出台相关行动方案提出要扩大有效投资,能否介绍一下,有哪些举措推动投资尽快落地?


答: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是我们做好经济工作的“强心剂”“定心丸”,将锚定年度投资目标不动摇,加力提高投资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保持施工强度、加快支付进度,超常规推进四季度投资工作。


首先,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进度,加快补充完善基础设施“十张网”和千百亿工程项目清单,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线路工程等新建项目开工,加快塔河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精准高效提高项目资金支付,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政府投资及早发挥效益,督促资金已经到位的超长期国债项目加快实施,加快新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


在重大项目要素服务保障方面,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公路、铁路、油气管线、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十四五”规划内项目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可以申请先行使用林地草地,加快出具审查意见和批复,压缩办理周期等。


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铁路、能源、水利、城市更新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基础设施REITs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超前谋划“六重清单”,加快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围绕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认真筛选一批符合投向、前期工作成熟、具备下达条件的项目,做好资金争取工作。同时,认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问:城市更新是此次一揽子增量政策的重要方面,能否介绍一下自治区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有哪些举措?


答:城市更新作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功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可以提升城市的安全、韧性和智能化水平,拉动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将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方面持续发力。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国家已明确地级城市和各地区、州行政区的首府城市均可申报城中村改造任务。目前,自治区住建厅已经组织各地开展城中村情况摸底,2025年各地拟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预计可带动房地产销售超过百亿元,同时带动装修、家电等间接投资增长。同时,指导各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补齐小区供水、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停车、快递、充电桩等便民服务设施。


在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方面,自治区将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实际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结合行业“十五五”规划编制,认真谋划、科学部署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任务,确保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尽早符合开工条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取得成效


问: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社会反响强烈,请问这些政策在新疆的衔接和落实情况如何?


答: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推出一揽子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增量政策。政策出台后,新疆金融系统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动政策落实,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迅速落实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新疆辖内符合本次降准政策条件的银行有昆仑银行和巴基斯坦哈比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两家银行自9月27日起存款准备金率已由6.5%调降至6%,释放长期资金约15亿元。降准后,全区地方法人银行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由5.39%降至5.2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4个百分点。此外,根据测算,全国性银行在疆分支机构可释放长期资金约105亿元。


二是执行政策利率下调并畅通传导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充分发挥利率自律机制作用,持续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同时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存款利率同步下行。在此次政策利率下调引导下,新疆各金融机构迅速行动,新发放贷款全部参照下调后的LPR定价,预计此次下调后,将为新疆居民和企业每年节约贷款利息支出近80亿元。


三是推进房地产金融政策高效落实。10月31日,新疆各银行机构已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初步统计,此项政策涉及全区存量房贷3145亿元。同时,确定全区首套、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统一执行15%的全国最低标准。针对存量融资展期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两项延期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及时对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强化融资支持。经测算,两项延期政策将惠及全区109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156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


四是推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尽早落地。下一步,继续积极落实好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经营主体竞相发展创造良好空间


问:自治区在规范行政执法、助力改善营商环境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更加有力的举措?


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裁量基准(2024年版),出台“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规定,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加强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和助企减负工作,着力为经营主体竞相发展创造良好空间。


接下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执法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让监管为民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坚持裁量统一,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规范实施“减免责”事项清单,构建“数字+执法”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涉企收费治理力度。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着力纠治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四是加强协同协作,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左英

审核: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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