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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核查通知 超能力生产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2025-0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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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生产情况核查促进煤炭供应平稳有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国煤炭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价格持续下行,部分煤矿企业“以量补价”,超公告产能组织生产,严重扰乱煤炭市场秩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煤炭市场调控,进一步加强产能管理,规范煤矿企业生产行为,促进煤炭供应平稳有序,国家能源局拟于近期在重点产煤省(区)组织开展煤矿生产情况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范围为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8省(区)的生产煤矿,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参照生产煤矿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一是煤矿 2024年全年原煤产量是否超过公告产能(其中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以公告的建设规模为准,下同),2025年1-6月单月原煤产量是否超过公告产能的10%:二是企业集团公司在安排 2025 年计划时,是否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产能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三是煤矿在安排2025年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时,是否存在不均衡、不合理的情况。

对违规下达超公告产能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的,要立即予以纠正,责令企业集团公司和煤矿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安排生产,持续规范经营管理:对2024年年度存在超公告产能生产、2025 年及时纠正且未发生超公告产能生产的煤矿,应要求煤矿作出深刻检讨,出具依法依规生产的书面承诺,加强对此类煤矿的监管;对 2025年1-6月单月原煤产量超过公告产能10%的煤矿,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规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炭产能管理规定作出处罚,在全省(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停产煤矿在完成调整生产计划、采掘布置、人员安排等方面整改后,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相关程序恢复生产。

来源:与煤同行
编辑:左英
审核: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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